2020 年4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技术法规研究所(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法规所)下达了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的起草任务书。根据任务书的要求,中国特检院法规所组织成立起草工作组,于2020 年7 月在上海召开起草工作组首次工作会议,在多年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讨确定本规程的制定原则、结构框架、主要内容、基本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等。依据规定程序,2023 年5 月23 日,本规程由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本规程是在原有的《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2 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0002—2008)、《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TSG Q7002—2019)、《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16,含第1 号修改单)、《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等基础上,整合优化形成的起重机械综合性安全技术规范。

本规程明确了起重机械的基本安全要求,补充了设计要求,优化了制造、改造、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了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检验程序、项目、内容和要求,以及常用术语含义等,为更好地指导和规范起重机械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支撑。

本规程对必须安装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的起重机械范围进行了调整,从2024年开始,所有满足以下规格的起重机械均需安装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